產品描述
韓國于2009年1月1日開始實行新的認證系統KC認證,新的認證方式將申請產品分為兩類,分類一(強制認證)的產品需要工廠檢查,證書沒有有效期;分類二(自愿認證)的產品無需工廠檢查,證書有效期為五年。
其中影響**的是,韓國將把影音(AV)類產品、部份信息(IT)類產品以及原本為非強制性的PowerSupplies for Personal Computer 歸類為 “Voluntary Safety Verification”且證書有效期為五年。 已申請EK mark 的影音類產品及部份信息類產品,將在韓國發證單位的系統中自動轉為新類別,且證書效期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此外, 韓國于2009年7月1日起, 將原有EK mark 統一為KC(Korea Certification) mark,由于標志轉換并沒有影響認證安全標準, 因此原證書無須作任何版本更新的動作,但原有EK mark 將只能使用至2011年6月30日,之后必需將產品銘牌上的logo 轉換為KC mark后才可在韓國銷售。
1、有效期更改為永久有效
新的法規實施后鋰電池的測試標準仍然不變(KC62133,2nd Edition),并且仍然接受通過CB轉證的方式申請,但是證書的有效期將會由原來的5年更改為不限期有效期(即永久有效)。
注:CB轉KC僅接受三年內的CB證書。
2、廢除安全確認申告證明書(Confirmation Letter of Declaration)的有效期
現行的鋰電池KC證書5年有效期將被廢除,有效期在2017年1月28日之后的證書在無任何變更的情況下將永久有效。
3、通過網絡銷售的產品必須標記認證信息,違反將受刑事和經濟處罰。
4、廢除安全認證產品自愿認證制度,非認證對象產品不可申請KC認證。
5、增加取消安全確認申告制度
在現行的制度下,通過KC認證的產品如果有違反將禁止安全確認標志6個月。而新法規規定,此種情況將會被直接取消安全確認申告(KC證書),且一年之內不可以再申請。
6、強化對私自更換零部件的處罰
KC認證要求實際出口產品必須與已通過認證的產品保持一致性,如果有零部件變動,與認證產生差異時,務必向安全認證機構進行變更申請,認證機構評估之后視情況決定是否可以繼續沿用已經取得的證書并做相應的報備,未經報備而私自更換零部件的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3000萬韓幣以下的處罰以及取消已經取得的認證證書。
7、400mAh以下容量的電池(Pack),自2017.01.01開始強制實施KC認證
現行的法規下400mAh以下容量的電池(Pack)可以豁免KC認證,但此情況將在2017.01.01發生改變,此后400mAh以下容量電池同樣強制實施KC認證,生產商需及早申請以免受影響。
8、引入一次性進口的產品認證制度
此項制度的改革主要是完善安全認證產品對象,解決韓國進口商欲進口某產品但該產品的生產制造廠家拒絕審廠,導致該產品無法獲得KC認證從而導致無法進口的狀況。此項制度引入之后允許進口商持證,進行KC認證申請,但僅對一次性進口的產品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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