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認證FCC認證
ISO體系ISO9001
ROHS認證AAA信用證書
ISO1400118001
CCC認證CCC認證
為了能確保前述CE標志 (CE Marking ) 認證實施過程中的4項要求得以滿足,歐盟法律要求位于30個EEA 盟國的制造商必須在歐盟境內一家歐盟授權代表(歐盟授權代理)(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以確保產品投放到歐洲市場后,在流通過程及使用期間產品“安全”的一貫性;
ROHS實施的意義
RoHS指令提出意義在與配合WEEE指令提倡環保節約能源。
WEEE是《電子電氣產品的廢棄指令》(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的英文縮寫。該指令由歐洲議會及理事會提出,歐盟成員國2005年8月13日起開始強制實施。其主要目的是預防廢棄物的產生,其次是為方便廢棄物進行再回收、再使用、再制造,減少資源浪費。
指令涵蓋了以下10類幾乎所有電子電氣設備。該指令旨在于使制造供貨商負擔起回收和再利用各自的電子電氣設備的財務責任。制造商、品牌廠商(含銷售自有品牌產品的零售商)、進口商和出口商都必須符合歐盟這些關于電子電氣設備的新要求。從2005年8月13日起歐盟各國對WEEE及其延伸指令2003/108/EC公布執行。針對10個新加入歐盟國家,可延長期限如下所述:
12個月:斯洛文尼亞(2004/312/EC);
24個月:捷克共和國、愛沙尼亞、匈牙利、拉托維亞、立陶宛和斯洛伐克(2004/312/EC);塞浦路斯、馬耳他和波蘭(2004*486/EC)

測試項目:
電磁兼容測試項目(EMC)
傳導干擾電壓EMC檢測主要項目跟標準
空間輻射(Radiation) EN55011,13,22 FCC Part 15&18, VCCI
傳導干擾(Conduction) EN55011,13,14-1,15,22, FCC Part 15&18, VCCI
喀嚦聲(Click) EN55014-1
功率輻射(Power Clamp) EN55013,14-1
磁場輻射(Magnetic Emission) EN55011,15
低頻干擾(Low Frequency Immunity) EN50091-2
靜電放電(ESD) IEC61000-4-2、EN61000-4-2、GB/T17626.2
輻射抗擾度(R/S) IEC61000-4-3、EN61000-4-3、GB/T17626.3
脈沖群抗擾度(/B) IEC61000-4-4、EN61000-4-4、GB/T17626.4
浪涌抗擾度(SURGE) IEC61000-4-5、EN61000-4-5、GB/T17626.5
傳導擾抗擾度(C/S) IEC61000-4-6、EN61000-4-6、GB/T17626.6
工頻磁場抗擾度(M/S) IEC61000-4-8、EN61000-4-8、GB/T17626.8
電壓跌落(DIPS) IEC61000-4-11、EN61000-4-11、GB/T17626.11
諧波電流(Harmonic) IEC61000-3-2、EN61000-3-2
電壓閃爍(Flicker) IEC61000-3-3、EN61000-3-3

何為RoHS指令
歐盟議會和歐盟理事會于2003年1月通過了RoHS指令,全稱是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即在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也稱2002/95/EC指令,2005年歐盟又以2005/618/EC決議的形式對2002/95/EC進行了補充,明確規定了六種有害物質的大值。

適用范圍:
CPR法規將適用于歐洲市場銷售流通的所有建筑產品,如:門窗、壁紙、建筑顏料、鋼纖維、土工、玻璃棉等保溫材料、地板、屋頂材料、瀝青混合料、石膏料、混凝料、水泥、管道、鋪地材料、下水道設備、門窗、玻璃、結構金屬產品、緊固件、防水材料、結構木料、交通信號指示、防火器材和加熱設備等,歐盟CPR法規除了六項基本性能要求以外還要求企業其生產的建筑產品在環境方面的可持續發展性信息。
該法規除了6項基本性能要求外,還要求企業其生產的建筑產品在環境方面的可持續發展性信息。不僅如此,新法規還在原來約束建筑產品制造商的基礎上,針對貿易商、進口商和分銷商等與建筑產品流通相關的環節做了全新的強制性要求,對進入歐盟的建筑產品提供統一的性能評價方法,通過使用共同的技術語言,確保所有建筑產品性能信息的可靠。
歐盟CE認證CPR法規對中國的影響
新法規意味著無論對于制造商,還是貿易商、進口商、分銷商而言,所受的限制也將會更為嚴格。這對進一步規范歐盟市場起到了相當大的作用。中國是建材大國,歐盟是我國建材的主要出口地。業內人士認為,這一法規的生效,將對中國出口歐盟的近百億美元建材產品迎來新挑戰。檢驗檢疫部門:國內應該應積極應對
a . 制造商(歐盟授權代表(歐盟授權代理)AR)的名稱,商號,。
b . 產品的型號,編號。
c . 產品使用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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