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認證ROHS認證
FCC證書FCC認證
ISO認證ISO認證
9001體系9001證書
14001證書14001體系
RoHS指令的函蓋范圍為AC1000V、DC1500V以下的由目錄所列出的電子、電氣產品:
WJT是一家主要從事工業產品與消費電子用品的獨立第三方認證檢測機構,已取得中國CNAS國家實驗室認可;取得中國科學研究院(廣州分研究院)佳實驗室合作關系,并由此獲得國際實驗室認可組織(Internatianal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oporation ILAC)的認可,檢測報告具有國際公信力。
我們的服務涉及幾乎所有消費行業,信息技術產品、家用電器、車載電器、燈具產品、安防產品、玩具、無線藍牙、機械產品、燃氣產品、個人防護用品、可以為產品和貨物提供包括測試、檢驗、驗貨、認證在內的一系列服務。
大型綜合測試實驗基地,涵蓋安全、電磁兼容、化學、可靠性、能效等實驗室。同時泰爾檢測在深圳、中國香港等地均設有全國分支機構,更好的實現本土化“一站式”服務理念。六年來泰爾以優質的服務贏得超過10000多家企業客戶的信任,在全球市場廣泛認可。
電磁/安規認證項目
歐洲市場:CE認證,CE-LVD,
GS認證, TUV-mark認證, CB認證, Nordic(Nemko, Semko, Fimko, Demko), BSI, GOST, OVE, IMQ,
KEMA及其它歐洲國家認證標志;
亞洲市場:EK-mark, MIC, PSE-mark(菱形, 圓形),Telec認證 PSB認證, SASO認證,
CCC認證, CQC認證, BSMI認證,KUCAS認證等;
北美市場:UL+CUL, FDA, CEC,cTUVus, cETLus, cCSAus等;
南美市場:IRAM認證,NOM認證等;
WJT 所獲資質和授權
中國合格評定認可**CNAS認可實驗室 (證書號L3512)
UL認可目擊測試實驗室 (證書號10224609)
美國聯邦通訊**FCC認可(證書號607249)
加拿大工業部IC認可(證書號8050X)
美國加州CEC節能認可
美國Timco認可實驗室(證書號(Q2001)
加拿大CSA 認可目擊測試實驗室
德國TüV萊茵認可目擊測試實驗室 ---TUV佳合作實驗室
德國TüV-PS認可目擊測試實驗室
歐盟公告機構CE0678-德國EMC認可實驗室(證書號X070081)
韓國KTEI深圳唯一一家授權實驗室
認證計量證證書(證書編號:2013192138X)
中國科學研究院廣州分研究院)佳實驗室合作關系
安規主要檢測項目:
標簽測試,發熱試驗,故障條件測試,材料的吸濕性測試,防電擊保護測試,拔出電源插頭測試,可接觸性測試,潮濕處理測試,絕緣電阻測試,電氣強度測試,沖擊測試,推拉力測試,天線插頭測試,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接縫絕緣測試,電阻測試,電容器和RC組件測試,保護裝置測試,開關測試,接地電阻測試,電源線測試,拉力測試,電氣連接和機械固定,PCB板預處理測試,防火測試,穩定性測試,異常操作和故障條件測試……
產品可靠性測試服務:高溫、低溫、溫度沖擊(氣態及液態)、浸漬、溫度循環、低氣壓、高低溫低氣壓、恒定濕熱、交變濕熱、高壓蒸煮、砂塵、鹽霧腐蝕、氣體腐蝕、淋雨、太陽輻射、光老化、鹽霧實驗、跌落測試、壽命測試
EMC檢測能力
EN55011 《工科醫(ISM)射頻設備的干擾限值和測量方法》
CISPR11、GB4824
EN55013 《聲音和電視廣播接收機及有關設備的無線電干擾特性限值和測量方法》 CISPR13、GB13837
EN55014-1《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及類似器具的無線電干擾限值和測量方法》CISPR14-1 GB4343
EN55015《電氣照明和類似設備的無線電干擾特性限值和測量方法》CISPR15、GB17743
EN55022 《信息技術設備的無線電干擾限值和測量方法》 CISPR22、GB9254
EN6
1000-6-1《通用標準--家用、商業、輕工業環境的無線電設備的抗擾度限值和測量方法》
EN61000-6-2《通用標準--工業環境的無線電設備抗擾度限值和測量方法》
EN61000-6-3 《通用標準--家用、商業、輕工業環境的干擾限值和測量方法》
EN61000-6-4 《通用標準--工業環境的干擾限值和測量方法》
EN61547 《電氣照明和類似設備的無線電抗擾度限值和測量方法》
EN55014-2《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及類似器具的無線電抗擾度限值和測量方法》GB4343.2
EN55024 《信息技術設備的抗擾度限值和測量方法》 GB17618
EN61000-3-2 《低壓電氣及電子設備發出的諧波電流限值(單項輸入電流≦16A)》
EN61000-3-3 《輸入電流≦16A的低壓供電系統電壓波動和閃爍》
EN50091-2 《UPS的EMC限制》
FCC Part
15 《射頻設備的無線電干擾限值和測量方法》(美國)
FCC Part 18 《工科醫類產品的干擾限值和測量方法》(美國)
我們的承諾:專業 快捷實惠權威周到!
專業——實驗室嚴格按照ISO/IEC17025國際實驗室管理體系運作;一切測試及認證操作均遵循國際電工**(IEC)的產品標準及國際認可的操作慣例;
快捷——泰爾的服務是一天之內審核資料,三天之內完成預測試,一周之內可拿證書,并幫客戶完成資料和元器件的收集,整理及樣品的對策修改;
實惠——盡可能在工廠就近選擇合格的實驗室,使測試時間更短、費用更低;
權威——泰爾實驗室已獲得眾多國際認證機構的認可,其中包括:德國TUV,美國UL,美國FCC及美國TIMCO等;ITS所頒發的證書是您信心的保證!
周到——可為您提供標準咨詢、元件選擇、申請文件制作、產品測試、工廠審查、對策整改及獲得認證等“一站式”服務;
實驗室堅持以客戶為中心、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的市場理念,積極做好國內測試認證及國內生產企業產品取得國外認證的測試業務,可以提供“一站式”測試服務,幫助企業以快的速度、好的質量將產品投放國內或國際市場。隨著客戶對國外證書需求的日益增長,實驗室正在積極尋求更多的國際合作,以通過國際認可的發證機構,加速國內企業的信息通信產品進入國際市場的步伐。

RoHS是由歐盟立法制定的一項強制性標準,它的全稱是《關于限制在電子電器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該標準已于2006年7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主要用于規范電子電氣產品的材料及工藝標準,使之更加有利于人體健康及環境保護。該標準的目的在于消除電機電子產品中的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和多溴聯苯醚共6項物質,并重點規定了鉛的含量不能超過0.1%。新指令2011/65/EU(RoHS 2.0)以取代2002/95/EC(RoHS) 新指令將于2011年7月21日生效。就RoHS2.0與RoHS進行比較,其主要更改如下:
1.將原先WEEE指令的附錄I和IA新增為RoHS的兩個附錄。
2.自2014年1月1日到2017年1月1日,逐步將醫療設備和監控設備納入RoHS的管制范圍。
3.制造商需在產品上市銷售之前制訂EC符合性聲明并加貼CE標志,且在電子電氣產品上市之后,必須保留相關技術文件和EC符合性聲明至少十年。
4.如果附錄III中列舉的物質(如HBCDD、DEHP、BBP和DBP等)因使用對人體健康或環境造成無法承受的危害,則將依據REACH法規第69至72條的規定進行評估,進一步將此物質列入附錄IV的限用物質。而RoHS要求中的主要測試物質如下表:
限制物質
限制含量
汞 (Hg)
100ppm
六價鉻 (Cr VI)
1000ppm
鎘 (Cd)
100ppm
鉛 (Pb)
1000ppm
多溴聯苯 (PBBs)
1000ppm
多溴聯苯醚 (PBDEs)
1000ppm
《電子信息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的檢測方法》(以下簡稱《檢測方法》,標準號為 SJ/T 11365-2006)對RoHS要求中有害元素測試方法給予了限定。其中X射線熒光光譜法(XRF)作為一種快捷、方便的方法被制定為快速篩選方法。使用X射線熒光光譜法(XRF)可對鉛(Pb)、汞(Hg)、鎘(Cd)、鉻(Cr)以及溴(Br)五種元素的相應標準樣品進行精確測試。可是基于 XRF的原理所獲得的結果只是元素的含量,也就是說如果這種篩選測試得到鉻(Cr)或溴(Br)的含量,即使他們超標也并不能代表有害物質(Cr VI)與阻燃劑PBB和PBDE)超標,這個測試結果(指含有)只是含有相應有害物質的必要條件而并非充分條件。這也就是限值表中沒有這兩種有害物質不合格的限值判斷依據的原因。
RoHS適用行業
一、大型家用電器:
大型制冷器具、冰箱、冷凍箱、其它用于食品制冷、保鮮和儲存的大型器具等。
二、小型家用電器:
真空吸塵器、地毯清掃機、其它清潔器具、用于縫紉、編織及其它織物加工的器具等。
三、信息和通訊設備:
數據處理器、個人計算機、打印機、復印設備、電氣電子打字機、臺式和袖珍計算器等。
四、消費類產品:
收音機、電視機、錄象機、錄音機、高保真錄音機、功放機、音樂儀器、其他記錄或復制聲音、圖象的產品或設備。
五、照明設備:
熒光燈具(家用的照明設備除外)、直型熒光燈、緊湊型熒光燈、高亮度放電燈等。
六、電氣電子工具:
電鉆、電鋸、縫紉機,對木材、金屬或其它材料進行車削、銑、砂磨、研磨、鋸削、切割、剪切、鉆孔、沖孔、折疊、彎曲或
類似加工的設備等。
七、玩具、休閑和運動設備:
電動火車或賽車、手持電子游戲機、電子游戲機、用于騎自行車、潛水、跑步、劃船等的測算裝置;帶有電子或電氣元件的運動設備。
八、醫用設備(被植入或被感染的產品除外):
放射治療設備、心臟用設備、透視裝置、肺呼吸機、核醫療設備等。
九、監測和控制儀器:
煙霧探測器、發熱調節器、溫控器、家用或實驗室設備用測量、稱重或調節器具、工業安裝(如在控制板上)中所用的其它監控儀器。
十、自動售賣機:
熱飲料自動售賣機、瓶裝或罐裝熱飲料或冷飲料自動售賣機、固體產品自動售賣機、錢票自動售賣機、所有自動送出各類產品的器具。
說明:目前第八 、九類醫用設備、監測和控制儀器暫不受RoHS指令限制、但是醫療設備和監控設備及其零部件自2014年7月22日起應符合RoHS2.0標準要求。

歐洲化學品管理署(ECHA)昨日正式將14個物質加入高關注物質(SVHC)清單,這14個物質在REACH中將需要履行供應鏈信息傳遞的義務,下游產品供應商必須在客戶提出要求的45天內免費以書面或電子的形式提供產品中這些物質含量的具體信息。瑞歐科技提醒這些物質的制造或進口企業,必須核查自身在此清單下可能要承擔的義務,這些義務不僅涉及物質本身,還包括含有這些物質的混合物和物品。 此次清單中的物質包括5種形式的聚芳烴-蒽、高溫煤瀝青、2,4 -二硝基甲苯、硫酸鉛鉻鉬紅、硫代鉻酸鉛黃、磷酸三(2-氯乙基)酯、硅酸鋁耐火陶瓷纖維、氧化鋯硅酸鋁耐火纖維和鉻酸鉛共14種,去除了2008年12月ECHA成員國**通過的15個高關注物質中的丙烯酰胺。ECHA成員國**雖然將丙烯酰胺確定為高關注物質,但歐盟初審法院院長取消了此次將該物質列入清單。
在2010年6月9日及10日剛剛結束的赫爾辛基會議上,歐盟化學品管理局(ECHA)與成員國**(SMCs)對可能成為高度關注物質的8項SVHC提案物質達成一致認同。這些物質在ECHA終做出將其納入的候選清單的決議后,將被正式納入SVHC候選清單,該清單將在ECHA上更新。此前,ECHA公布了由丹麥、法國、德國3個歐盟成員國提出的將8種化學物——三聚乙烯,硼酸,無水四硼酸鈉,七水合四硼酸鈉,鉻酸鈉,重鉻酸銨,重鉻酸鉀,歸為SVHC的提議,這些都是致癌致畸及致生殖毒性的物質。各國可在2010年4月22日前發表有關這8種物質的危險特性的評論,SMCs屆時將審查這些意見,以決定是否和ECHA達成一致。2010年6月18日,第三批SVHC正式被加入候選列表中,至此,候選清單中的SVHC已增加至38種。
2010年12月15日,ECHA正式發布了REACH法規第四批的授權候選清單物質。該批物質為8月底提議的11種物質中的8種,而1,2,3-三氯苯、1,2,4-三氯苯以及1,3,5-三氯苯由于被認為缺乏數據而被排除在此批次的清單之外。至此REACH法規授權候選清單的物質增加至46種。第四批的8種物質均為致癌、致突變和/或生殖毒性物質(CMR),清單如下表1所示。表1 第四批SVHC清單名稱EC號和CAS號提案原因可能的使用硫酸鈷(Cobalt sulfate)EC號233-334-2CAS號10124-43-3CMR主要用于制造其他物質。其他用途包括:催化和烘干,表面處理(如電鍍),防腐,生產顏料、脫色(在玻璃、陶瓷中)、電池、動物飼料、化肥等。硝酸鈷(Cobalt dinitrate)EC號233-402-1CAS號10141-05-6CMR主要用于制造其他化學品和催化劑。此外,還用于表面處理和電池。碳酸鈷(Cobalt carbonate)EC號208-169-4CAS號513-79-1CMR主要用于制造催化劑,也有少量用于飼料添加劑、制造其他化學品,制造顏料和膠粘劑醋酸鈷(Cobalt diacetate)EC號200-755-8CAS號71-48-7CMR主要用于制造催化劑,也有少量用于制造其他化學品,表面處理,合金,制造顏料,干燥,橡膠膠粘劑和飼料添加劑2-甲氧基乙醇(2-Methoxyethanol)EC號203-713-7CAS號109-86-4CMR主要用作溶劑、化學中間體和燃料添加劑2-乙氧基乙醇(2-Ethoxyethanol)EC號203-804-1CAS號110-80-5CMR主要用作溶劑、化學中間三氧化鉻(Chromium trioxide)EC號215-607-8CAS號1333-82-0CMR用于金屬表面處理和水生性木材的防腐三氧化二鉻及其低聚物產生的酸鉻酸(Chromic acid) 二鉻酸(Dichromic acid) 鉻酸及二鉻酸的低聚物 EC號231-801-5CAS號7738-94-5EC號236-881-5CAS號13530-68-2-CMR當三氧化二鉻溶于水即產生此類物質。三氧化二鉻主要是以水溶液的形式存在,因此這些物質與三氧化二鉻的使用相同。

ROHS2.0
RoHS2.0是舊RoHS的升級版本。
新RoHS和舊RoHS的差別:
舊RoHS為2002/95/EC指令 只有RoHS檢測 自愿性,買家要求
新RoHS為2011/65/EU指令 屬于CE認證的一部分 直接進入歐洲產品需要有RoHS2.0認證(CE-RoHS認證),新RoHS有RoHS檢測+RoHS認證(RoHS證書+RoHS測試報告)
新指令2011/65/EU(ROHS 2.0)以取代2002/95/EC 新指令于2011年7月21日生效
新RoHS證書樣板2011/65/EU指令CE證書樣板
新RoHS證書樣板2011/65/EU指令CE證書樣板
處所指的"生效"是指RoHS2.0指令對各歐盟成員國從2011年7月21日開始生效,各成員國必須在2011年7月21日起到2013年1月2日的時間內完成把RoHS2.0指令轉換能各成員國內部法規的工作!而在2011年7月21日起到2013年1月2日這段轉換期,各企業仍只需遵守2002/95/EC指令。)
1、背景
2013年1月3日起指令2002/95/EC將會被廢除,盟國必須于2013年1月2日前將指令2011/65/EU更新到當地法律。 2011/65/EU 主要內容概括如下: 1.產品范圍 闡明了指令管控范圍和相關定義,將管控產品范圍擴大至除特殊豁免外的所有電子電氣設備: — 包括被2002/95/EC 豁免的第8類產品醫療設備、第9類產品監控設備; — 第11類產品:不被1~10類產品涵蓋的其他所有電子電氣設備,包括線纜及其它零部件。 2.限制物質 雖然并未增加新的限制物質,但選定4種有毒有害物質(DIBP、DEHP、DBP和BBP)作為限制物質的候選。 3.CE標志要求 將電子電氣設備ROHS符合性納入CE標志要求。生產者在張貼CE標識時應確保產品符合ROHS并準備相應的聲明和技術文檔。 4.過渡期規定 為使新納入ROHS 2.0管控產品的生產商有充分時間來符合指令要求,ROHS 2.0為相關產品設定了管控過渡期。
2起源
— 醫療設備和監控設備及其零部件自2014年7月22日起應符合ROHS2.0; — 體外診斷醫療設備及其零部件自2016年7月22日起應符合ROHS2.0; — 工業監控設備及其零部件自2017年7月22日起應符合ROHS2.0; — 其它新納入ROHS2.0管控的產品自2019年7月22日起應符合ROHS2.0; 5.豁免機制 采納現有豁免條款并針對醫療和監控設備提出了20項新豁免,同時針對產品類別規定了不同的豁免長有效期: — 2002/95/EC原先管控的8大類產品和第11類產品的豁免有效期長為5年; — 而第8類和第9類產品豁免有效期長為7年。 6.增加市場監督條款 引入統一的產品符合性評估要求和市場監督機制。通過嚴格且統一的市場監管來減少市場不不符合產品的數量,從而有效地達成指令目標。 相關生產商應該深刻理解指令要求并及時采取應對措施,以確保產品符合ROHS2.0提出的新要求。
RoHS指令管制之產品項目:
大型家用產品
小型家用產品
IT和遠程通訊設備
消費產品
照明設備
電器和電子工具
玩具,休閑和運動設備
自動販賣機
http://m.yixinglam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