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DS 即物質安全數據單(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的英文簡寫, MSDS 也常被翻譯成化學品安全說明書。它是化學品生產、貿易、銷售企業按法律要求向下游客戶和公眾提供的有關化學品特征的一份 綜合性法規文件 。它提供化學品的理化參數、燃爆性能、對健康的危害、安全使用貯存、泄漏處置、急救措施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等十六項內容。
內容
國標準協會ANSI以及ISO建議實行的MSDS內容:
Section 1. Chemical Product & Company Information
第一項:化學品名稱和制造商信息
Section 2. Composition/Information on Ingredients
第二項:化學組成信息
Section 3. Hazards Identification
第三項:危害信息
Section 4. First Aid Measures
第四項:急救措施
Section 5. Fire Fighting Measures
第五項:消防措施
Section 6. Accidental Release Measures
第六項:泄露應急處理
Section 7. Handling and Storage
第七項:操作和儲存
Section 8. Exposure Controls/Personal Protection
第八項:接觸控制和個人防護措施
Section 9. Physical and Chemical Properties
第九項:理化特性
Section 10. Stability and Reactivity
第十項:穩定性和反應活性
Section 11. Toxicological Information
第十一項:毒理學信息
Section 12. Ecological Information
第十二項:生態學信息
Section 13. Disposal Considerations
第十三項:廢棄處置
Section 14. Transport Information
第十四項:運輸信息
Section 15. Regulatory Information
第十五項:法規信息
Section 16. Other Information
第十六項:其他信息

折疊美國
·ANSI Z400.1-2004
中文名危險工業化學品.材料安全數據單的制定。是美國國家標準學會制定的關于MSDS格式與編寫內容的規定。
·有毒物質控制法案
英文簡稱,TSCA法案。與歐盟REACH法規相似,旨在對美國市場內流通的化學品進行監管。并對需要提供MSDS的化學品做出規定。
·危險物品運輸法
·潔凈空氣法修正案
·聯邦水污染控制法
·聯邦環境污染控制法
·毒性物質包裝及危險預防法
·聯邦殺蟲劑、殺菌劑和殺鼠劑法
·職業安全與健康法
折疊日本
·日本勞動安全衛生法
日本勞動安全衛生法是日本唯一導入GHS的法規,并于2010年上追加了MSDS和分類標簽有關規定,以規范日本國內MSDS編寫及內容要求。
·毒物及劇物取締法
對日本關于MSDS中物質歸類做出規定
·化學物質排出把握管理促進法
英文簡稱PRTR法,是日本針對化學品MSDS的編寫及使用所出臺的法律條文。為日本化學品提供了MSDS與安全標簽要求與依據。
·消防法
·化學物質審查規制法
·大氣污染防治法
·水質污染防治法
折疊

詳細介紹
MSDS簡要說明了一種化學品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危害性并提供如何安全搬運、貯存和使用該化學品的信息。作為提供給用戶的一項服務,生產企業應隨化學商品向用戶提供安全說明書,使用戶明了化學品的有關危害,使用時能主動進行防護,起到減少職業危害和預防化學事故的作用。美國、日本、歐盟等發達國家已經普遍建立并實行了MSDS制度,要求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廠家在銷售、運輸或出口其產品時,同時提供一份該產品的安全說明書。世界各國無論是國內貿易還是國際貿易,賣方都必須提供產品說明性的法律文件。由于各個國家,甚至美國各個州的化學品管理及貿易的法律文件不一樣,有的每個月都有變動,所以如果提供的MSDS不正確或者信息不完全,將面臨法律責任追究。因此MSDS的編寫質量是衡量一個公司實力、形象以及管理水平的一個重要標志。
基本流程
一、填寫MSDS申請表
二、收到申請表后相關人員會電話聯系客戶,并發付款合同,客戶必須將銀行憑證回傳,收到水單安排MSDS編寫工作
三、MSDS完成后,實驗室相關人員會先傳真報告到貴司,之后按申請表上客戶選定的取報告方式處理
1. 符合美國 OSHA要求的MSDS應具備以下內容
第一項:制造商和聯系方法
第二項:危險化學品組分
第三項:理化特性
第四項:燃燒與爆炸數據
第五項:反應活性數據
第六項:健康危害數據
第七項:安全操作和使用方法
第八項:防護方法
2. 符合加拿大 WHMIS要求的MSDS應具備以下內容
第一項:產品名稱和制造商信息
第二項:危險化學品組分
第三項:物理特性
第四項:消防或燃爆數據
第五項:反應活性數據
第六項:毒理學特性
第七項:預防措施
第八項:急救方法
第九項:編制信息
3. 美國標準協會 ANSI以及國際標準機構ISO建議實行的MSDS內容
第一項:化學品名稱和制造商信息
第二項:化學組成信息
第三項:危害信息
第四項:急救措施
第五項:消防措施
第六項:泄露應急處理
第七項:操作和儲存
第八項:接觸控制和個人防護措施
第九項:理化特性
第十項:穩定性和反應活性
第十一項:毒理學信息
第十二項:生態學信息
第十三項:廢棄處置
第十四項:運輸信息
第十五項:法規信息
第十六項:其他信息

什么是MSDS?
MSDS是化學品生產或銷售企業按法律要求向客戶提供的有關化學品特征的一份綜合性法律文件。它提供化學品的理化參數,燃爆性能,對健康的危害,安全使用,泄露處置,急救措施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等十六項內容。MSDS可由生產廠家按照相關規則自行編寫。但為了保證報告的準確規范性,可向專業機構申請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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